鸣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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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更
目前还磕rps

[贾正]非典型浪漫主义


*有私设 时间及其他细节与现在对不上 勿考据
*00只是想zqsg一下乐华line前段时间遇到的事和正正的镜头……不喜欢直接跳01就好了



“我抛弃了所有的忧伤与疑虑,去追逐那无家的潮水,因为那永恒的异乡人在召唤我,他正沿着这条路走来。”

00

二零零五年我二十二岁,公司倒闭,老板卷款跑路,一系列违法操作一气呵成。我和公司其他同事,由此成为社会上的无业游民。

但这并没有对我造成什么影响,我在公司仅挂了个闲职,平日里朝九晚五也没有人在意,更或许共事一年半来,他们都不曾知道还有名叫朱正廷的人在公司就职。似乎我生来就不太引人注意,但也没什么好抱怨,因为找不着抱怨的理由。我不如别人讨高管喜欢,不能在必要时刻妙语连珠,连家底也不如别人殷实,如此一想,种种便都可释然。

好在我并非真正一无是处。我给一家杂志供稿,稿费一月一结,不丰厚,但足够平日开销。原本我计划领到当月工资就辞职,去各地景点取材,却怎么也想不到这计划还没开始执行,公司就已化为泡沫。


零五年年末,我离开了租住一整年的出租屋。收拾东西时女房东靠在门框上看着我抽纸烟,她很胖,空心木板墙随着她的动作发出“嘎吱”响声,酷似动物受到折磨时的哀嚎,极其难听。

“你得快点儿。”她开口说话,烟圈在空气中绕成一团又一团氤氲的白气:“你租约续在三点,现在已经一点半了——新房客马上就来,你这搞得七颠八倒的,我还得额外收拾……”

我没说话。

事实上我不敢和她有任何交谈,她太聒噪,太在乎那些鸡零狗碎。我退房前她来我房间查看物品是否完好无损,发现丢了一个买啤酒就送的起子,为此她闹了我足足七天。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买了箱酒,把起子送她了。

等我把全部东西收拾齐整,她又开口了。

“你那箱啤——搁窗户底下的那箱——怎么还放那哇?”

“它太沉了,我不方便。”

她若有所思,点了点头,复催促起我快点走,莫耽误她的时间。

那箱酒现在还没喝完,我也懒得带走,索性留在这里。

我拖着行李箱走出居民楼。在底下抬头看,可以看到我房间的窗户。我看到那个女人的身影在玻璃上渐渐清晰,她弯下腰,又直起身,怀里抱着什么东西。

我猜是我那箱没喝完的酒。



01

我决定去喀什,随一个小旅游团去,因为是旅游淡季的原因,团里人数很少。

喀什对于一些人来说,是圣地,我随的那个旅游团有半数人是去朝圣的,我不晓得他们要去看什么,朝哪门子圣。我不信教,不考古,更不是什么学者文人,对我来说,喀什只是某个风景区,恰好被我选中为旅途出发点罢了。我不理解他们每更靠近喀什些许就激动不已的心情,只能感叹他们的目标能让一个地方笼上神圣的纱。

我们团里几乎都信教,信佛教,供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同我一样信仰三无的人只剩一个,名字很特殊,叫Justin,我觉得他并未告诉我他的真名,他明显是亚洲人的骨相,口音也像是江浙那一带的。
言而总之,因为这奇怪的共同点,我们在来喀什的一路上相处还算愉快,互相都成了能聊上话不冷场的朋友。

Justin和我又不大相同,他很有自己的思想,对于信仰这个问题,他说:“我有信仰的,咱们中国人都有信仰。”

“什么信仰?我怎么没有。”

“党啊,我们都得跟着党走,都得听从党的指挥,都得信党。”

我从没听过类似的话,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合法反击他的歪理,毕竟我还是很爱党爱国的。他看我哑口无言的样子,在一旁洋洋得意,很为这条歪理自豪。

我扭头去看窗外闪过的喀什老城景象,拒绝和身旁这个人交流。



大巴到达了目的地,我们下车了。

我们的旅游起点是喀什老城。

导游询问我们是要跟团还是自己单独走,我想了想,拒绝了他热情的跟团邀请,准备一个人在老城里逛一逛,再坐车去大巴扎淘点儿东西回去。

没想到我挥别导游还没两分钟,Justin就从身后远远喊我的名字,我转身看去,他朝我挥手,一脸兴高采烈朝我跑来,这令我不得不停住脚步。

他小跑到我身旁,解释道:“我和他们都不太熟,玩不到一起去,就朝导游打听了下你去哪儿了——我还以为找不到你了,没想到你还没走远!”

我微妙地看着他,缓缓点头。

他像是察觉到了什么,挠挠脑袋,小心偷看着我,又补充:“要是你比较喜欢一个人……我就先走了。”

Justin个子很高,此刻和我并排站着,看上去竟比我还高一点儿,但他的谈吐举止无一不告诉别人他还是个小孩。我喜欢小孩,单纯的,不谙世事的,柔软的小孩,同他们相处,好似自己也变得天真起来。

我否认了他的话,“没有。”,我说:“我们一起吧,正好我也觉得一个人太过冷清。”


02

我原意是邀请他和我一起游玩大巴扎,没想到他一路跟我到了卡拉库里湖。大概是因为难得找到一个朋友,喀什古城之后半个月他一直和我黏在一起,我一个人也确实无聊,便带着他到处游玩。有时候我有种错觉,我是在奶孩子。

我们的车沿314国道,朝卡拉库里湖进发,因为是私人行程,车里仅有我,Justin,和司机三人。

许是车里太过安静,司机朝我们介绍起这条国道:“314在我们古中国,是丝绸之路,就是历史课本上那条通西域的。你们读书人,晓得不?”

Justin就笑,他问:“那这条路这么长,沿着一直走,前面是哪里啊?”

“可以去帕米尔了!”

我对帕米尔所有的印象,是那首帕米尔我的家乡多么美,因为这首歌,我才喜欢上殷秀梅。
其实相较于她,我更喜欢关牧村,来之前的路上我给Justin听过她们的作品,Justin一脸讶异,用审视的目光仔仔细细打量我,说没想到你居然会听这种歌。

路途中我一直在翻阅来之前做的旅游笔记,上面用红笔着重标出“卡拉库里湖”五个字。我想起那些曾来喀什旅游过的同事传给我的照片,那只是毫无技术的随手一拍,都让我心驰神往,久久不能遗忘。



下车后,司机说:“湖旁边有帐篷,你们要是想晚上留下来看星星,可以问牧民借宿一晚。不过现在这个时候,没什么星子好看,看完了慕士塔格峰就可以回来了。”

我数了车费递给他,谢谢他的额外叮嘱。

Justin一直跟在我旁边。我们周围是连绵的雪山,一直蜿蜒上了天际,天空极蓝,一点云彩也无。纵使在车上已经看这种景象看得有些审美疲劳,下车身临其境后,Justin还是小小惊叹了一声,拉着我的衣袖,轻声说:“真好看。”

我笑着摇头,带他朝更深处走去。

七拐八拐,走了约莫二十分钟,我们抵达目的地。因为现在不是旅游攻略上所标的最好的时节,我们没能见到丰美水草与湖水相交映的画面,但仅仅是公格尔九别峰和慕士塔格峰在卡拉库里湖中所倒映的一角,都足够让我们惊艳。我们置身于如此广袤浩大的自然之中,任何一个形容美的词汇都是对这景象的亵渎。


Justin很喜欢这里,从怀里掏出相机嘱咐我一定要拍出他在雪山湖面交接处的孤寒感。这多少冲淡了一点我想立刻提笔记录此时心境的冲动。

我按照他的指示,力图拍出那种“雪山湖面交接处的孤寒感”,Justin的骨像很好,皮相也生的好,我端着相机蹲在地上,惊叹完高山湖的壮美后又开始惊叹Justin的好看。为了这次卡拉库里湖之行,他特地在酒店叫我帮他染了头发,染成了一头金色。

“我本来想扎脏辫的。”染完后他说:“但是这里应该没有人会编,所以算了。”

说这话时他在我床上打着滚。一头金发在节能筒灯下泛着光,看上去很是顺滑。

我坐在椅子上看他滚来滚去的动作,旁边木制桌上是摊开的,刚洗出来的照片,里面全是Justin比V灿烂的笑,偶尔有几张我和他的合照,Justin搂着我的肩膀,对镜头摆出很酷的酷脸。

我至今不知道他的中文名是什么,也许他就叫Justin。我不怎么在乎称呼,说到底称呼也不过是人的代号,我熟悉他爱吃的菜肴,熟悉他习惯性的口头禅,熟悉他每一个下意识的小动作,我熟悉的是他这个人,而不是名字这个虚无的假设。


03

卡拉库里湖之后,我的喀什之旅算正式结束了。我和Justin在酒店告别,彼此交换了手机号,约定以后常联系。

我很喜欢Justin。

他身上带着一种凛冽的少年意气,对自己相信的事坚定不移,永远怀着孩童般天真的信念。他还没有经历过世界的打磨。

分开后的第一年他常给我发消息,多是学校里的琐事。我才知道他叫黄明昊——我更习惯叫他Justin——还在读高中,他的身高快成为同龄人中的巨人了。

在这一年里我写过一篇文章,讲一个寻找信仰的旅人前往麦加朝圣,途中遇到了一位金发牧羊少年和他一同前往。这是一个被市场需要的,关于救赎的故事,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但Justin不这样认为,他知道我在写文章,这篇文章登上报纸的第一天他就去报刊亭买来阅读,随后发短信跟我说:原来我在你心里这么重要!

我纠正他:不是我心里,是那个旅人心里。而且我写这故事是因为市场喜欢。

Justin毫不在意,随后一个星期他都兴致勃勃,同我分享他在网上找到的那些写作技巧。他认为我需要。

我们就这样通过彩信交流了五年,五年里《破碎的四月》有了国语翻译,亚力克·黑尔被世人熟知,最后,在老滚5发售的那个年末,我们再一次见面了。


04

我认为Justin是不打折扣的浪漫主义者,他喜欢梅尔维尔,和我谈论最多的作品是《草叶集》。他问我更偏向于哪类,我想了想,不确定地回答说是现实主义。

Justin假装惶恐,说天哪那你岂不是要和我决裂。我说怎么可能,我又不是布鲁克斯。

他喜笑颜开,在视频那端拆了一颗糖,转而问起我信不信日久生情。
我二十七岁,早已过了情犊初开的年龄,我不信日久生情,更相信一见钟情。Justin奇怪,我解释说:倘若第一面初印象时都没有心动,那怎么谈接下来的发展?

他知道后好像很失落,接下来几天和我打电话语气都闷闷不乐。

我和Justin聊天,一半以上时间在聊他自己。他还在上高中时跟我炫耀,学校里有多少女孩往他桌肚里塞情书,用心形的信封,粉红色的信纸,他说他一封都没有看过。

我一点也不信。

Justin很在意我信不信。

我想我知道一点原因的边界。

后来我跟他提起过一次我要去东京采风,他在电话那头沉默一会儿,说:“我过几天也要去东京,我们见一次面吧。”

我说好。

小时候看Eva,我最喜欢的不是明日香也不是绫波丽,是渚薰。那时候我做梦都是自己攒够了钱,远渡重洋去日本电影院看一场真心为你。

结果我长到二十七岁,都没能圆小时候的梦。


我们约在机场见面。

Justin比我记忆中高了许多,轮廓也没有那么柔和。他走上前来,摘了鸭舌帽,咧开嘴,又露出初次见面时熟悉的笑。我们并肩行走,出机场后他拦了一辆出租,打开车门让我进去。

车里没有人说话。明明在网络上无话不谈,是半个精神好友,见了面却尴尬到空气干涸。忽然间我的手机振动一下,锁屏上浮现“Justin来信”几个字。我朝他看去,他挥了挥手机,朝我挑了挑眉,说不尽的少年意气。


05

我记得初次见面时,阳光洒在大巴座椅湛蓝色的布面上,窗外是鳞次栉比造型西式的古老建筑,座位上的男人们穿着皱皱巴巴的衬衫,趴在便携小桌上昏昏欲睡。车里响着轻微鼾声,我和Justin躲在老式大巴的最末尾,他眉飞色舞,很认真很认真的给我讲一个关于信仰的冷笑话。
那时候我刚失业,Justin还是个小孩。

Justin对我童年未能完成的梦想很是执着,我们安顿好行李后,他拉着我直奔最近的电影院,信誓旦旦电影院会排Eva。

但没有。

他有点沮丧,站柜台前不说话。我去旁边的自动售货机买了一瓶可乐,拧开盖子递给他。Justin接过去,低着头,好半晌蹦出一句话。

“我看网上确实是说有排片的。”

五年来我们通过几千分钟的电话,这是第一次听到他这种语气。我轻轻拍他的肩膀,一瞬间觉得这个高大的男人又变回了那个小心翼翼问我需不需要同行的男孩。



我们最后买了白夜行的票。

因为上映时间距现在太长,这个厅里稀稀落落,没有什么人。并排坐的大都是情侣,十指相扣摆在座位扶手上,电影没放映之前,只能听到他们低低的说话声。

我和Justin找了最后一排的位置坐下,等待这一百五十分钟过去。我没有在看电影,荧幕的光忽明忽暗,很适合补眠。

仿佛只是眨了眨眼皮的时间,我被人推醒,睁眼是一片漆黑,Justin凑到我的耳边,气息是温热的。他说:“电影刚刚放完了。”

我和他乘电梯下楼,冷空气让刚睡醒还有些模糊的神志一振。

冬天的白昼总是很短,看电影院前还是晴朗的白天,出来便成了黑夜。东京的夜景很好看,但我觉得这感觉更多是因为我对它还不熟悉,距离产生美,不熟的事物总能让人欲罢不能。

我们在街上走着,漫无目的。我的人生也没有目的,更或者说,大部分人都在没有目的的活着,仅仅是因为生存而生存着。

Justin忽然停住了脚步,我转身看去,他离我一个身位的距离,这距离很奇妙,他在退一步,亦或我前进一步,我们距离就是两个陌生人该有的距离,倘若他朝前走,我往后退,距离便没有了,谁见了我们都会觉得我们相互熟识。

但他没有前进,我也没有后退,我们一动不动,卡死在这个距离。

好像一旦打破了这个距离,就打破了某个看不见的屏障。


06

也许过去了很久,也许只有几秒钟,我们站在东京街头,快要被人潮淹没。

恍惚间我听见Justin的声音,很轻很轻,能被风带走,但我确信我听到了。

他说:“我买了石榴在酒店,要一起回去吃吗?”

我沉默了很久,点了点头。

怎么会有这么狡猾的人?我想,怎么会有黄明昊这样狡滑的人?

他上前一步抱住我,在东京街头,周围是喧闹的人群,我们彻底融进这人群中了。我听见风声,叶子摩擦的沙沙声,我听见汽车的鸣笛,小孩的嬉闹。
他微微低头,下巴靠在我的肩膀上,于是我又听见他的呼吸声,是湿热的。我感受到他的心跳,感受到他的体温,我的所有思绪在这个拥抱中停止,只剩下最原始的感官,再分不出心神思考石榴和王尔德。



07

我目前为止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自深深处》。书是Justin送的,我阅读过无数次,蓝色书皮上的字都被手指磨到模糊不清,只能依稀辨别出铜色的花纹。

我痛恨波西的品行,也不认为王尔德能有多么高尚。但我喜欢王尔德,喜欢他笔下的一切。文字和人该分割开来,人再怎么污浊,文字都是干净的。

我热爱文字。在我的生命中,有五样事物无法缺失,阳光、空气、食物、水,和文字。






现在,须得再加一个黄明昊。



08



“你一定什么也不知道,我的亲爱的。可是我呢,啊,我热烈地回忆起每一份细节,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第一次听人家说起你,第一次看到你的那一天,不,那一小时,就象发生在今天,我又怎么能不记得呢?因为就是那时候世界才为我而开始啊。耐心点,亲爱的,等我把以前都从头说起,我求你,听我谈自己谈一刻钟,别厌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厌倦啊!”











注:
1.开头摘自泰戈尔《采果集》
2.布鲁克斯,《西洋文学批评史》的那个布鲁克斯,不是NBA的布鲁克斯
3.殷秀梅和关牧村,不是唱流行的,都是著名歌唱家
4.石榴,王尔德貌似很喜欢石榴这个意象,而石榴也有挺多种含义,比如吃石榴不分离
5.自深深处,其实是王尔德在监狱里写给波西的信
(王尔德是有老婆有孩子的人啊!)
6.末尾(即第八段,08)摘自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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